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1〕8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工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佛山市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项目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 三、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须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不予推荐。 四、请各申报企业于11月9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发至邮箱769969263@qq.com)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8份、光盘电子版1份)报送至我局电子信息股,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粤工信办函5B20215D8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互.pdf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doc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11月2日 (联系人:梁忠源,电话:82340447;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8楼808之一室电子信息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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