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给科研创新加个“框”“在生命科学领域,涉及到社会观念、公众利益和科技创新三者之间的平衡。国外通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较好平衡三者间关系。此次广东省明确提出设立伦理委员会,体现了借鉴先进经验,与世界接轨,实现科技无国界的管理规范。既降低社会风险、从业人员技术风险,也是管理单位齐抓共管的重要抓手和落脚点。”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所长黄韧说。 近日广东省发布的“广东1号文件”即“广东科技创新十二条”政策,提出加强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建设,强调科研伦理底线不容突破,其中提到了多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政策中提到的相关规定得到业界热议,包括支持开展科研伦理和道德研究,完善法规制度和伦理规范。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和对社会、环境具有潜在威胁的科研活动,应当在立项前实行科研伦理承诺制,对不签订科研伦理承诺书的项目不予立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科研和从事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的单位,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设立伦理委员会等。 “此规定最大的意义在于将过去以条文管理的硬性规定,转向了自觉与规范的良性循环。”黄韧说,通过立项前实行科研伦理承诺制、设立伦理委员会方式,达到事先有议案、事中可把控、事后可溯源,从而把治理和管制、公开与透明相结合起来,形成良好的社会创新环境氛围,把不诚信科研活动、不守伦理的科研工作停止在立项之前。 “没有约束的科技是危险的。”广东省赛莱拉干细胞研究院院长、广东省卫健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专家陈海佳表示,创新是社会发展动力,同时也是对未知的探索。创新应在什么框架、范畴内进行呢?大多数人对此没概念,从而导致违背伦理、自然规律的“伪创新”出现,严重影响到整个创新秩序。“文件的出台,让科研工作者能在框架指导下有的放矢的进行创新。” 严守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有助于推动相关学科领域健康发展。干细胞研究所涉及到的伦理问题在国内外一直备受争议。“十几年前美国NIH(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为什么不资助干细胞进入研究序列?原因在于需从胚胎或者流产的婴儿里面去获取干细胞,这就违背了伦理原则。随着科学的发展,科学家发现脂肪、胎盘等医疗废物组织里也蕴藏着很多干细胞,从而在源头解决了其所涉及的伦理问题。近年来干细胞生物学领域发展也是一日千里。”陈海佳说,“只有好的伦理秩序,才能推动学科、产业发展。我们把科研伦理理顺了,就可以规范有序往前走。” 他表示,加强科研伦理,实际上是科研工作者应具备的原则。出台的文件要达到预期效果,还需要加强执行力度。 记者从广东省科技厅了解到,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制定相关办法,完善法规制度和伦理规范,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延伸阅读 关于科研诚信,广东1号文件说了啥 “广东1号文件”即《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第十一条明确强调加强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建设。《通知》指出,在科研伦理方面,广东省将建立健全职责明确、高效协同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倡导良好学风,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对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教育。 科研人员应当树立正确的学术价值观,克服浮躁、潜心科研、淡泊名利,恪守科研道德准则,不得挑战科研诚信与科研伦理底线。支持开展科研伦理和道德研究,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科研伦理和道德的专家评估、审查、监督、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和对社会、环境具有潜在威胁的科研活动,应当在立项前实行科研伦理承诺制,对不签订科研伦理承诺书的项目不予立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科研和从事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的单位,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设立伦理委员会,增强科研伦理意识,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国际公认的科研伦理规范和生命伦理准则。加强科研诚信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共用,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要求的行为零容忍,实行终身追责、联合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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