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2022年佛山市质量管理成果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2-07-01 23:38   点击数:1126   来源: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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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全面落实佛山市产品质量升级行动计划,深入挖掘和推广我市质量管理活动的成果和经验,激发一线班组员工质量改进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质量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质量文化社会氛围,结合我市“全国质量月”活动安排和《佛山市2022年质量管理成果评价与推广工作方案》,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举办质量管理成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大赛充分梳理和挖掘各个领域的质量管理成果,按照质量班组、质量共治、质量文化三个类别,对企业质量管理小组的优秀成果、行业协会推动行业质量共治的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果、企业质量文化建设优秀案例三个项目进行评选,每个项目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二、参评条件

  (一)质量班组。

  1.在制造业和服务业(含卫健、教育系统)的企事业单位中发挥重要作用、提炼出质量管理经验方法并取得了一定生产经营效益的质量管理小组,申报的成果必须在2020年7月1日后实施且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2.对已获得往届佛山市质量管理成果大赛奖项的企事业单位,不得以同一或相近项目申报;每家企业(包括关联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等)申报成果的数量不得多于2个。

  (二)质量共治。

  1.在促进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质量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助力产品质量提升,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质量工作“社会共治”方面采取有效的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行业协会。

  2.对已获得往届佛山市质量管理成果大赛一等奖奖项的行业协会暂不接受再次申报;其他行业协会再次参评获同等级荣誉的,不重复奖励。

  (三)质量文化。

  1.在质量文化建设方面成绩突出、具有鲜明的企业质量文化理念和成熟的质量文化体系,质量文化有机贯穿到企业经营过程,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制造业或服务业企业。

  2.对已获得往届佛山市质量管理成果大赛一等奖奖项的企业暂不接受再次申报,企业再次参评获同等级荣誉的,不重复奖励。

  三、评选程序

  本次企业质量管理成果大赛评选程序包括自愿申报、审查受理、材料评审、现场展示和综合评价5个环节,并依次开展。各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或组织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附件1至3)并按时提交(整理成册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可编辑电子版以及盖章版扫描件各一份,电子版内容必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其中,申请“质量班组”、“质量文化”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报送至辖区的区市场监管局,申请“质量共治”项目的行业协会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另外,申报“质量班组”项目的单位需制作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PPT演示稿电子版一并提交,PPT按发布时长为8分钟以内设计。

  (二)审查受理。各区市场监管局应对申报单位或组织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经形式审查合格后,请于7月25日(星期一)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

  (三)材料评审。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若干评审工作组,按照评审规则对形式审查合格的参评单位和组织进行评审打分。

  (四)现场展示。参评“质量班组”项目的单位还需要根据材料评审的评分结果的情况进行现场展示。专家组将根据汇报资料制作、项目的可推广性、陈述答辩等维度对现场展示的单位进行打分,综合材料评审的打分结果,最终形成企业质量管理小组优秀成果项目的评分结果。

  (五)综合评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形式审查、材料评审、现场展示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各单位或组织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评价,形成最终的评选结果。

  四、结果运用

  质量管理成果大赛的评选结果已纳入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资金扶持范畴,在2022年“全国质量月”相关活动中进行发布并颁奖,对获奖的单位或组织给予资金扶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举办质量管理成果大赛,是打造我市质量管理成果展示立体式新平台,重在营造良好的质量文化社会氛围。请各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和推荐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参与本次大赛,大力鼓励优秀中小企业参赛。

  (二)认真审查。请各区市场监管局认真做好对申报资料的初审把关,确保推荐出代表本辖区大中小规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单位或组织参加本次大赛,填写《2022年质量管理成果大赛参评单位信息表》(附件4),并按照规定时间连同申报材料报送市局质量发展科汇总。

  (三)严守纪律。各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和程序。本次大赛一切经费由市局承担,各申报单位(组织)自愿申报,我局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联系人:何建鹏,联系电话:82256006;质量监管科联系人:任翔,联系电话:82322990。

  (二)禅城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李小凤,联系电话:82061625;

  (三)南海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林颖欣,联系电话:86280892;

  (四)顺德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吕婉明,联系电话:22803290;

  (五)高明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严靖,联系电话:88680252;

  (六)三水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黎明曦,联系电话:87767892。

  附件:

       1.企业质量管理小组优秀成果申报表(质量班组)

  2.行业协会质量共治优秀成果申报表(质量共治)

  3.企业质量文化建设优秀案例申报表(质量文化)

  4.2022年质量管理成果大赛参评单位信息表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