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第二批)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通知

 
日期:2017-08-29 09:23   点击数:2091   来源: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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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在将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第二批)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7〕2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认定范围

(一)技术示范平台

符合粤经信规字〔2016〕2号第二、五条规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移、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协同创新、信息化应用、设备共享、知识产权和品牌建设等公共技术服务。

(二)示范基地

符合粤经信规字〔2016〕3号第二、五条规定的企业,在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建名牌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成效明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型民营企业(中小企业)。

二、复核范围

2014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名单详见《广东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认定2014年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粤民营函〔2014〕9号)。

三、其它要求

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于9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采用胶装或线装,并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我局中小企业服务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粤经信技术函[2017]21.zip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7年8月28日            

(联系人:陈涛杰,联系电话:82341591,邮箱地址:3379450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