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推进我省技术经纪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学院共同研究起草了《广东省技术经纪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至rst_zhuanjichu@gd.gov.cn 2.来信(函)至广州市粤财大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月19日
附件:广东省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网络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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