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专业镇协同创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7-07 11:05   点击数:1983   来源: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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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纵向协同管理省市联动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340号)的文件要求,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业镇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为独立法人实体,有完善的管理章程和清晰的内部架构,并面向产业实行市场化运作。

2.专业镇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各镇的主观能动性,从总体上进行策划和引导,谋求平台建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可由专业镇单独组建,也可由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本区专业镇分布的情况和类型,统筹协调在本区范围内组建产业协同创新中心,集中辐射若干个专业镇。

3.产业协同创新中心要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集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优势资源,构建正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促进科技、产业、金融、人才相结合,支持产业发展,推动专业镇产业转型升级和高端发展。

4.优先支持专业镇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以及高水平科技服务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原则上应该在3年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推荐名额

    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1-2个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镇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期里需吸引3家以上高校或科研院所参与中心建设,集聚3家以上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参与中心平台建设,服务企业不少于200家。

(二)产业协同创新中心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产业指导委员会,推行理事会治理模式,按照市场化机制运营。

(三)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必须具备技术创新、创业孵化、投资融资、检验检测、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服务和人员培训等内容的其中3项以上功能。

三、支持方式

每个项目支持经费100万元;项目申报单位自筹经费需按照不低于财政支持经费的2倍;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投入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材料。申报单位报送纸件材料和电子材料到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星期五)下午5:00。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区内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名单。

(二)推荐单位推荐及报送申报书。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按要求将项目申报纸件材料(一式4份)和电子材料(邮箱:fscxy@fskw.gov.cn。)于7月21日(星期五)下午5:00前报送市科技局。

(三)填报说明。申报表包括封面、方案正文、单位和部门意见、附件等内容,各单位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五、联系方式:

    产学研结合科,郭劲苗,83036137。

    

附件:佛山市专业镇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申报表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6月26日

    联系人:郭劲苗,电话:8303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