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构建金融政策体系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日期:2017-05-11 10:32   点击数:2605   来源:广东省金融办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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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佛山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创新驱动、金融服务转型升级的根本理念,结合佛山实际出台系列金融政策33份,从完善金融体系、促进直接融资、优化间接融资等方面构建了系统的金融政策框架体系,涉及银行信贷、保险创新、企业上市、股权投资、债券发行、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科技金融、金融人才及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等各个领域,有效助推地方经济繁荣和金融产业稳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科学谋划佛山金融发展新思路

(一)率先践行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思路。2014年2月佛山在省内率先出台《关于促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4﹞9号),明确了佛山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该意见提出的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创新信贷支持模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大力发展民间金融、完善风险分担体系、探索金融技术创新等思路成为近几年佛山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结合最新实际,佛山又将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思路进一步升级为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三链融合”的新思路,将服务制造业作为金融创新的主攻方向,努力以“金融引领,驱动创新”支撑佛山打造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科学谋划“十三五”金融发展新规划。2016年10月佛山出台《佛山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佛府办函﹝2016﹞201号)。 “十三五”时期,佛山金融业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全力打造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更好发挥金融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流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将佛山市打造成为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产业金融中心。为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佛山又出台了《佛山市金融业发展三年(2016-2018)行动方案》(佛府办函﹝2017﹞4号),明确了佛山金融业2016~2018年关键3年的工作任务和重点,提出了优化引导间接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加快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和监管体系、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等5大工作任务,并细分为26项具体工作重点、60多个量化指标,涉及各区及20多个政府部门,同时明确2016、2017、2018年三年任务的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确保“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

二、政策助力资本之光照耀产业高地

(一)大力推动企业上市工作。上市企业是优秀的企业主体,也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为推动企业上市工作,佛山建立了利用和发展资本市场联席会议制度,并出台了《佛山市促进企业上市扶持办法》(佛府办﹝2016﹞23号)、《佛山市上市后备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佛府办﹝2016﹞22号)、《佛山市促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佛府办﹝2016﹞64号)等指导性文件,建立上市考核督导机制,完善上市服务体系,切实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开展,同时从提高扶持资金额度、扩大扶持主体和范围、提高政务服务的水平和效率等方面加大对企业上市支持力度。五区也结合自身情况,陆续完成对上市扶持政策的修订,扩大扶持资金覆盖面,上市企业最高可获得2900万元奖励。系列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7年3月,佛山上市企业数量达到46家,累计融资超过780亿元;92家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其中有7家企业入围创新层。全市上市公司数量居全省第3位,新三板排名企业居全省第4位。其中,2013年到2017年3月底新增上市公司14家,新增融资78.4亿元。

(二)创新推动债券融资工作。债券融资是直接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规范企业运作、降低企业成本有着非常好的促进作用。为推动债券融资工作,佛山及早谋划,于2015年1月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债券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2014﹞96号)、《佛山市债券融资扶持暂行办法》(佛府办﹝2015﹞3号)及其实施细则,对发债企业、承销机构、中介机构进行扶持,并举办多次重点企业债券融资研讨会及推介会,引导佛山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佛山市债券融资规模实现超高速增长,融资规模由2013年的37.2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1018.49亿元,同比增长26.4倍。2017年第一季度,佛山市企业在全国性债券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71期,融资金额265.5亿元,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2017年3月底佛山出台《佛山市债券融资风险缓释基金设立方案》(佛府办﹝2017﹞14号),通过设立风险缓释基金为佛山市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工具提供增信服务,并对合作信用增进机构提供增信补贴,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债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优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作为创新创业的重要推手,股权投资行业一直是佛山发展产业金融的工作重点。佛山较早出台《扶持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佛府办﹝2013﹞87号),从租购办公用房补贴、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奖励等方面对股权投资企业及管理企业进行扶持,有效地促进了股权投资机构的集聚发展。广东金融高新区全力打造风险投资集聚区,已连续六年举办“中国股权投资论坛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洽谈会”,品牌效应逐步呈现。截至2017年3月底,全市各类天使投资、种子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投公司总数达350家,注册资本超过476亿元,规模位居全国地级市前列。目前,佛山正在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对股权投资行业集聚发展的实施办法》和《打造珠三角西岸创业投资中心工作方案》,对股权投资企业的落户、孵化以及投资行为进行奖励,争取到2018年达到400家、注册资本600亿元。同时,佛山正全力打造珠西创投小镇(千灯湖创投小镇),争取3年内引进不少于150家创投机构,资金规模不少于250亿元,累计孵化企业超过500家。

三、政策引导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一)设立15亿元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为缓解中小企业贷款到期常面临的“续贷”难题,同时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发展,减少金融风险隐患,佛山于2015年2月出台《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佛府办〔2015〕13号),设立总规模为15亿元的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帮助企业完成银行资金续贷,原则上每笔资金规模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7天,基准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降低企业资金成本超过90%。该资金以其总体规模大、综合费用低、服务范围广、申请周期短等显著优点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经济半小时》等栏目多次对此专题报道。截至2017年3月,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累计转贷167.86亿元,共1710笔、惠及990家企业,有效帮助企业缓解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设立100亿元创新创业引导基金。为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佛山于2016年2月出台《佛山市创新创业产业引导基金设立方案》(佛府办函〔2016〕104号),设立创新创业产业引导基金,整合财政扶持产业发展的各类资金及其他政府性资金,通过政府适当让利和风险补偿等机制设计,吸引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和专业投资机构管理团队参与,放大财政资金对于地方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杠杆效应。引导基金总规模100亿元,存续期限10年,其中佛山市财政出资20亿元设立母基金,各区财政、专业管理公司、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资本共出资80亿元。截至2017年3月底,首批10家子基金合伙协议全部完成审核,总规模84.57亿元,其中母基金出资7.52亿元;同期双创基金实现投资规模10.61亿元,其中投资于佛山本土企业的投资额4.53亿元,投资占比42.64%。同时,各区也加大财政引导基金投入力度,其中南海区、顺德区分别设立创新创业引导基金,财政拟出资规模分别为10亿元和5亿元,顺德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已出资1.6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5亿元。

(三)大力推动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为解决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缺乏抵押物的融资难题,佛山探索建立科技信贷融资体系。一是出台《佛山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认定及管理办法》(佛府办﹝2015﹞71号),鼓励银行设立专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并对科技支行的业务开展、产品创新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截至3月底,全市已设立各类科技支行4家,争取到2018年底达到10家。二是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2014年3月佛山出台《佛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方案》(佛府办﹝2014﹞16号),以信贷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方式,引导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支持,原则上单个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三是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016年2月出台《佛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佛府办〔2016〕11号),设立了总额6000万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引入商业银行、类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引导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获得所需资金。 2016年全市共有84家企业共获得29.2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四)积极创建“互联网 ”众创金融示范区。为顺应“互联网 ”时代大融合、大变革趋势,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015年11月佛山市政府与省金融办联合出台《建设广东“互联网 ”众创金融示范区工作方案》(粤金〔2015〕78号)、《佛山市“互联网 ”金融行动方案》(佛府办函〔2015〕732号),以广东金融高新区为核心区建设“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省市联动打造“1+4”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1”即互联网+,“4”,即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将广东金融高新区打造成“互联网 ”众创金融集聚发展先行区,将佛山打造成为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标杆城市。佛山将通过 “互联网 金融 产业”的有机结合,采用“互联网 ”技术手段,进一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促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五)加快保险改革创新,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出台《佛山市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行动方案》(佛府办函〔2016〕798号),全面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引导保险业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切实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特殊作用,争取到2020年,全市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5500元/人,将佛山打造成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区域性保险服务中心。二是通过科技保险支持企业创新。佛山于2015年1月出台《佛山市科技保险试点方案》(佛府办函〔2015〕46号),支持研发类、财产类、融资类科技保险发展,分散企业在科研和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并对单个企业科技保险费用最高给予20万元的扶持;截止目前,全市科技保险参保企业29家,保障金额139.2万元。三是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佛山于2015年12月出台了《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方案》(佛府﹝2015﹞92号)及其实施细则,以“保险 信贷”方式,帮助中小微企业通过保险增信实现融资,并对单个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最高给予300万元和50万元的贷款支持。截至4月底,全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参保企业 17 家,合作银行 2 家,合作保险公司 3 家,累计贷款3620万元,形成了“企业能贷,银行敢放,保险敢保”的良好局面。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业务争取到2018年累计贷款发放金额达到30亿元。   

四、鼓励及规范发展民营金融机构

(一)促进小额贷款行业创新发展。为规范和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佛山在全省首个推出《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细则(试行)》(佛府办﹝2013﹞85号)、《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佛府办﹝2013﹞86号),坚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管理、分类扶持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创新思维和技术手段,帮助小额贷款公司拓展资本来源,促进小额贷款资产流通和变现。同时,为优化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环境,佛山于 2013年5月出台《关于建立佛山民间金融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工作机制的通知》(佛府办函﹝2013﹞236号),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在佛山民间金融街集聚发展。截至2017年3月底,佛山市共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8家,注册资本人民币58.05亿元,贷款余额66.09亿元,累计投放800.73亿元,累计投放52679笔,保持了行业本身的健康发展并有效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

(二)引导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为更好地发挥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增信及促进融资功能,佛山积极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于2015年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佛府办﹝2015﹞60号),支持、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合并、重组、增资、上市等方式,做强实力、做大规模,推动集成担保、中盈盛达两家融资担保公司上市融资,成为全国融资担保领域的知名品牌。积极构建银担合作机制,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强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合作,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创新;同时,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全市融资担保行业提供增信服务。截至2017年3月底,全市拥有35家融资担保机构(其中本地注册融资担保机构28家),自2010年起已累计为中小企业融资超过665亿元、惠及企业9800户。

(三)支持融资租赁行业加速发展。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对企业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促进企业产品销售都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为加快发展融资租赁产业,结合佛山市打造万亿规模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基地的实际情况,佛山于2015年底出台了《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佛府﹝2015﹞58号)和《佛山市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佛府办﹝2015﹞62号),提出打造珠江西岸融资租赁业区域中心的战略目标,对融资租赁公司及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的企业进行奖励和扶持,最高扶持金额达200万元。此外,对新设、迁入佛山市或已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最高可获得300万元奖励。在系列政策推动下,佛山市融资租赁行业快速成长,各项指标位居全国地级市前列,全市法人融资租赁公司由2013年的6家增长到2017年的19家、注册资本38.99亿元,另有金融租赁公司1家、注册资本20亿元;外地融资租赁公司在佛山市共设有34家分公司(2016年10月数);全市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超过100亿元,预计到2017年年末融资租赁合同余额将达到160亿元以上。

五、政策组合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一)高规格出台金融人才扶持政策。为引进和培育熟悉金融市场规则、掌握先进金融管理理念的高层次金融人才,加快推进各类金融机构集聚发展,佛山于2017年3月出台了《佛山市高端金融人才引进培育办法(试行)》(佛府办〔2017〕11号)。将高端金融人才分为领军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并根据金融机构年度业务贡献对管理团队进行奖励。同时,对金融人才所涉及的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培养提升按《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佛府办〔2016〕39号)予以扶持,彰显了佛山对金融人才的尊重和扶持。目前,2016年度佛山市高端金融人才扶持资金正在组织申报中,预计全市约有180人可获得不同级别的激励和扶持。

(二)发展普惠金融惠及民生领域。普惠金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加快发展普惠金融,佛山采取了系列有力措施:一是营造普惠金融发展环境,2014年佛山印发《佛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佛府〔2014〕64号),加快信用基础工程建设,正式上线运行“信用佛山”网,研发“粤信融”综合信用平台,目前信用信息已覆盖20多家政府机构及4万多家企业。二是开展系列惠普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深入推进“政银保”、“保险贷”、“妇女贷”、农房保险等普惠金融项目,“政银保”项目已累计向三水区农户发放贷款6096笔、共10.66亿元,政策性农房保险全市共承保53.27万户、参保率100%。三是加快移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12月佛山印发《佛山市金融科技服务创新促进信息消费试点工作方案》(佛府办函〔2015〕860号),全面加快移动金融创新尤其是移动支付创新的推广工作,截至3月底,“快闪支付”菜市场已超过20家、商户1100户、滴卡交易达到150万笔;金融社保卡发行超过500万张,20多家商业银行推出云闪付和手机PAY业务,开户数超过5万户,为广大企业和居民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金融服务。

(三)防范和化解地区金融风险。佛山始终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民营经济发达且占经济主导地位的先发城市,佛山领先全国开展“去杠杆”工作,2014年以来妥善化解了乐从钢贸等个别行业风险事件, 2015年各项金融指标实现触底回升,2016年全市存、贷款余额取得11.91%、9.65%的较快增长,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连续实现“双降”,保证了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2014年,佛山市出台《佛山市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佛处非办函〔2014〕2号)和《佛山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佛府办函〔2014〕394号),建立市、区两级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同时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相关数据报送机制。 2016年7月,佛山市成立佛山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9月佛山市出台了《佛山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系列举措有效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助推金融业有力支持佛山经济社会事业建设。(佛山金融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