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广东省财政积极履行职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省财政厅解读
250亿打造珠江西岸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
一是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据了解,省财政2015—2017年安排168亿元,以专项资金和事后奖补的方式支持企业进行新一轮技术改造,重点支持《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内行业,采用股权投资、事后奖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包括先进制造业在内的行业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绿色发展和企业的兼并重组。
二是着力打造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2015—2017年省财政相应安排财政资金、减免税费等约250亿元,采取基金、股权投资、奖励补助等方式,以掌握核心技术、核心装备为核心,突出支持面向国际市场、占领产业制高点的装备制造业和进口替代型装备制造产业,重点打造珠江西岸(珠海、佛山、中山、江门、阳江、肇庆六市及顺德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
当前正是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省财政2015年整合设立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6.7亿元,优先支持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支持装备制造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通过两化融合、信息技术、共性适用技术和先进设备进行整体改造提升优势装备产业。
此外,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13—2017年省财政安排135亿元,采取奖励、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集聚发展、招商选资、企业创新、开发建设。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支持中小微企业投融资
今年2月,我省召开全省科技创新大会,要求全省扎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为此,省财政安排超过900亿元支持创新驱动发展。重点支持激励企业创新投入、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载体建设发展、激励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具体包括支持重大科技专项、重要基础研究、重点研发平台、重要人才工程,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促进省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出,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以及支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等方面。
其中,针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省财政设立了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力度,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未获得国家授予的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企业,由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给予培育补助。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今年7月出台的《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2015—2017年,省财政还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约66亿元,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鼓励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推动金融载体服务中小微企业,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中小微企业。
其中包括,投入10亿元,鼓励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投入29亿元,推动金融载体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投入11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中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