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拟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佛环〔2015〕210号)的要求,我局对纳入2016年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154家企业的环境保护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已纳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将采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评价结果,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不作重复评价)。经过评定,评为绿牌(环保诚信企业)的有5家,占参与评级企业的3.6%,评为蓝牌(环保良好企业)的有108家,占参与评级企业的77.1%。评为黄牌(环保警示企业)的有25家,占参与评级企业的17.9%,评为红牌(环保不良企业)的有2家, 占参与评级企业的1.4%(具体结果见附件)。因关闭、停产等原因不参加评价的企业有9家,因已纳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不作重复评价的企业有5家。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拟定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22日(共15天),公示期间,公众、环保团体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对拟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前,向市环境保护局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证据。我局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进行调查核实。 受理单位:佛山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邮政编码:528000) 电话:0757-83281409、83325102 传真:0757- 83281409 电子邮箱:fs833532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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