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佛山市禅城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18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佛山市禅城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21日期间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电子申报资料,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请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具体要求以《申报指南》为准。 2.企业的网上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表单填报不完整的,需重新补正提交申请(补正时间不得超过2023年7月28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初审通过的,申请人依据短信通知于2023年8月4日前携带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到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三座1幢)递交书面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需与网上申请材料一致。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做好辖区内企业奖励申报的发动、组织、初审工作,并于2023年7月28日前完成所有企业的线上初审工作。 三、联系方式
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18号).pdf 附件2:2022年度佛山市禅城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docx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7月7日 (联系人:刘锐君、潘珊珊,电话:82340859、823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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