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8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制定了《广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反馈。
附件: 广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细则
省科技厅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