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社农字〔2017〕1880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促进我省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省科技厅会同省环境保护厅组织专家对现有相关科研成果及应用情况进行了征集梳理、技术审查及筛选评估,编制形成了《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现予发布,供参考。
附件:《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
省科技厅 省环保厅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