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开展科技创新券后补助申报的通知,明确首批补助金额6500万。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根据各地区已兑现的科技创新券金额,按照补助标准,确定补助额度。
据了解,科技创新券实际上是一种“创新货币”,即政府向企业发放创新券,企业用创新券向研发机构、研发人员购买科技成果或研发、设计、咨询、检验检测、信息等科技服务,或者为建立研发机构而购买研发设备,之后科研服务机构和科研服务人员持创新券到地市财政部门兑现。目前,广东省内清远、中山、佛山等地已率先启动实施科技创新券补助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凭所在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发放的创新券,以及服务合约、支付证明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市财政部门兑现。
清远市较早推出科技创新券制度。广东嘉博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博)是清远市第一批申报领取科技创新券补助的企业,申请补助额为50万的专项券补助,用于购买公司组建的广东省静脉用脂肪乳剂(嘉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仪器设备。据该企业研发中心主任曾少群介绍,制药企业的研发时间长,有时长达10年才能出成果,而科技项目完成期限一般只有2—3年,这么短的时间很难起到多少作用。而科技创新券后补助政策则不同,它对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没有要求。而且,科技创新券补助申报流程简单,只需填写实际购买了什么设备,用在哪里就可以了,灵活性大,没有条条框框限制,最重要是为企业减轻了研发过程的成本支出,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来进行研究。
业内专家指出,广东以省市联动的方式支持各地开展创新券政策试点,体现了激励企业创新投入的“普惠性”特点,受惠企业覆盖面大,将为广大中小科技型企业带来又一波“春雨”。这种灵活的资助方式,使企业不仅可以根据自身的研发计划和产品开发流程,来灵活选择自己所需的服务类型,高校或研究机构也能够及时地将自己的技术成果转化到企业,增强了市场对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也提高了政府的科技投入资金使用效率。
目前,广东的科技创新券发行还处于首批试行阶段。接下来,将根据实际发行情况,拟统一全省创新券发放格式,最终实现全省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