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对市级产学研合作项目的跟踪管理和考核评价,根据《佛山市产学研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佛府办〔2009〕206号)、《佛山市院市合作引导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佛府办〔2012〕55号)及《佛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佛科〔2012〕4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对2009至2012年度佛山市产学研专项资金项目和佛山市院市合作项目组织验收结题工作,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17年6月30日前提交验收结题申请,并按要求完成办理所有验收结题手续。对在验收期限内经多次催促(或无法联系)仍未办理项目验收结题手续的,视同不通过验收,将根据有关规定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通报,调低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的信用等级,相关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详情:http://www.fskw.gov.cn/tzgg/201611/t20161111_6047932.html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邓荫恒,86334412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余一飞,82229485
佛山市科技局产学研结合科,何国华,83036137
系统技术咨询(爱瑞思软件):廖梦成,电话:83035440,4007704550,1369529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