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 广州推进建成全国重要金融科技强市
广州将用3-5年时间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金融科技强市。资料图片 10月23日,广州出台《广州市关于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明确金融科技发展重点、加大对金融科技的扶持力度、利用金融科技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等内容。 《实施意见》提到,争取用3到5年时间推动建成数字化、电子化、智能化的广州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将广州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金融科技强市。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推动下,美国、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香港等国家及地区积极推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美国硅谷拥有相对成熟的金融科技专才和完善的金融科技生态系统,使得创业企业能够从具备金融科技投资经验的大型风险投资基金中获益。英国提出“金融科技振兴”策略,允许企业在实际运行环境中测试创新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交付机制。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与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越南、埃及等国家建立合作关系,与香港、澳大利亚和英国等不同司法管辖区签署了许多双边金融技术协定,旨在鼓励金融科技创新和加强合作。 我国也高度重视金融科技发展。201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金融科技(FinTech)委员会,旨在加强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规划和统筹协调。2018年5月24日,《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提出要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加快区块链、大数据技术的研究和运用。近年来一些城市先后出台了发展金融科技的政策措施,北京市出台了《关于首都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以科技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以金融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建设国际化的金融科技全产业链和国际一流的金融科技生态。上海陆家嘴金融城发布了2.0版的金融科技“陆九条”,旨在通过打造全球最优金融科技生态圈计划,提升上海金融服务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深圳市印发的《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提出了金融创新奖和金融科技专项等。金融科技在我国已经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广州拥有微信、唯品会、网易、UC、广电运通等知名高新技术企业,金融科技发展基础扎实,广州是千年商都,商贸发达为金融科技提供了丰富的应用场景。前不久,广州与腾讯公司、蚂蚁金服分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大力发展金融科技产业以及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等领域加强合作。 根据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金融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8年10月23日,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关于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明确金融科技发展重点、加大对金融科技的扶持力度、利用金融科技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等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提出金融科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实施“电子金融、数字金融、智慧金融”发展战略,将金融科技全面应用于支付清算、信贷融资、证券投资、保险理赔、财富管理、风险管理、应收账款融资等各金融领域,不断优化广州金融生态环境,争取用3到5年时间推动建成数字化、电子化、智能化的广州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将广州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金融科技强市。 二是提出金融科技发展重点。支持引导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智能装备制造等机构广泛应用金融科技,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创新金融产品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科技类企业加强合作,搭建不同金融业务场景,在产业金融、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各金融领域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金融科技模式。 三是提出广州金融科技的扶持奖励。对金融科技类主体给予落户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类主体申请广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等扶持政策,定期举办广州金融科技大赛,对经认定的金融科技人才给予奖励或补贴,支持金融科技项目参评广州市金融创新优秀案例评选。 四是利用金融科技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充分利用金融科技加快推进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建设,建成具有风险信息主动发现、持续监控预警、交易合同存证、风险事件应急处置等多项功能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维护广州金融安全稳定。 《实施意见》提出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创新驱动,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鼓励科技创新在金融领域的融合应用,通过金融产品、服务方式、业务流程、商业模式等创新,优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生态圈,支撑金融高效对接服务实体经济。 二是坚持科技赋能,确保金融科技规范发展。金融科技是金融创新的技术手段,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创新动力,其发展和运用应遵循金融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严格遵循金融监管要求,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三是坚持监管到位,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在推进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控,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强化金融监管,构建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促进“平安广州”建设。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亮点和创新 一是深入贯彻一手抓创新发展、一手抓风险防控的理念。《实施意见》提出,支持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手段转型升级,加大金融科技研发力度,创新服务产品、提升自身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能力。同时,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加快建设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完善金融科技监管体系,成立专门的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 二是提出金融科技类主体范围。在国家和省尚未出台金融科技相关指导性文件的情况下,探索将金融科技类主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深度应用金融科技的各类金融机构及金融相关企业(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另一类是金融科技研发企业及单位(包括金融机构的产品研发中心、数据处理中心、软件开发中心以及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高端制造业企业等)。 三是探索建设广州地方金融大数据系统。探索运用先进金融科技手段建设广州地方金融大数据系统,导入广州工商、税务、政务等相关数据信息,整合广州地区企业用电、交易支付、应收应付款项等数据信息以及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各类要素交易平台、私募投资基金等相关业务信息,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广州地方金融大数据系统,为广州企业融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政府部门进行决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化解等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是加强金融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及搭建金融科技成果对接服务平台。对广州金融科技类主体在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为金融科技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对金融科技类主体的金融科技成果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技术类别及实际功能进行清单式、应用场景式管理,打造“金融科技超市”,通过成果转让购买服务、合作研发等方式促进金融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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