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暑期促消费推动三季度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暑期促消费推动三季度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展改革局反映。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佛山市高明区暑期促消费推动三季度经济 稳增长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着力释放社会消费活力、全面提振市场消费信心,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平稳增长,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激活消费动能 (一)实施燃气热水器“以旧换新”补贴。对2022年8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通过“以旧换新”方式,在我区范围内的热水器生产企业购买燃气热水器(使用液化石油气)或电热水器置换原有旧燃气热水器的,并在我区安装使用的企业或居民,给予“满1000元减500元、1000元以内减300元”的“以旧换新”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及方式由区住建水利局另行制定补贴方案(责任单位:区住建水利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 (二)发放文旅体消费季优惠券。2022年8月至11月期间,将分批发放文化、旅游、体育消费券,范围覆盖全区限额以上及培育入库酒店、民宿、景区、书店、影院、体育场馆等文旅体企业。具体发放金额及方式由区文广旅体局另行制定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财政局)。 (三)实施旅行社过夜游补贴政策。组织区外游客到我区限额以上酒店(民宿)过夜一晚,并游览我区2个以上(含2个)收费景区(点),且提前在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旅行社,按100元/人进行扶持。具体补贴标准及方式由区文广旅体局另行制定补贴方案(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财政局)。 (四)推出99元/套的“游高明·最高明”惠享卡。以“政府引导、平台参与、企业让利、市民受惠”为原则,组织区内景区景点、住宿和餐饮等文旅企业,共同推出“游高明·最高明”惠享卡,并通过美团、抖音等平台营销,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惠享卡发售平台及方式由区文广旅体局另行制定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财政局)。 (五)丰富暑期旅游路线。结合高明乡村旅游、红色旅游,针对暑期学生消费群体推出研学游、红色游、工业游、采摘游、生态游等各类主题精品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 二、丰富消费场景 (六)开展“88盛夏乐购狂欢月”活动。组织开展“88盛夏乐购狂欢月”活动,动员组织区内相关金融机构、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零售企业、餐饮企业、商业步行街(集聚区)等商贸流通企业,以同一活动名称、同一主题、同一标识在活动期间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促消费活动,线上线下掀起全领域的暑期消费热潮(责任单位: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七)举办“凤鸣朝阳·唱游高明”系列文旅活动。于8月至12月重点举办“凤鸣朝阳·唱游高明”高明稻田音乐节暨啤酒节、百村名菜争霸赛、田园生活购物节及“出发向未来”主题晚会展播活动等系列文旅活动,全力推动我区文旅消费活力增长(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财政局)。 (八)举办系列体育赛事。于8月至11月举办全国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武术赛、中国竞技扑克系列赛广东佛山选拔赛等全国性赛事,广东省游泳协会U系列赛事、2022年广东省武术套路(传统项目)锦标赛等省级赛事,以及佛山市第九届镇(街道)男子篮球超级联赛、佛山市第三届村(居)龙舟赛、佛山市第八届登山节暨高明区第十四届登山节、高明区百村篮球赛、百村足球赛、羽毛球公开赛、8月8日全民健身日活动等系列体育竞技赛事(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财政局)。 三、丰富消费产品 (九)组织开展“高明产品高明用”系列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推广“明企名货”,组织在重点商业街区对我区知名工业消费品、农副产品等进行集中展示,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产品知名度,促进销售。条件成熟时,将通过设立“明企名货”体验店、开发应用“明企名货”网上销售APP等,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此外,根据企业需求,协助我区工业企业举行专场产品促消费活动,为企业牵桥搭线,实行产销对接(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组织开展“高明有礼”活动。与文旅企业合作,增设农产品售卖点,售卖农产品等“高明有礼”系列产品。此外,鼓励区内其他有条件的景点、酒店设置高明本土特色产品推广体验区,且凭景点门票购买本土产品享受一定折扣的优惠(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落实保障措施 (十一)适当放宽活动审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适度放宽促销广告、展销活动审批和临时外摆限制,允许利用有条件的场所搭建集市,增加“烟火气”(责任单位:区住建水利局、区城管执法局)。 (十二)强化消费宣传引导。加强暑期促销系列活动宣传,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培育健康理性消费观念,杜绝虚荣、攀比、盲从等不良现象,鼓励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消费,促进可持续消费(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经济科技促进局)。 (十三)加强引导本土消费和带薪休假。引导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各项消费及工会活动选择在高明,同时,重点向各机关事业单位推荐各行业限上(规上)企业,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在我区限上(规上)企业购买货物或服务。此外,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员工)带薪休假,增加消费人气,掀起消费热潮(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总工会)。 (十四)全面保障暑期消费安全。按照“放得开、管得住”原则,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鼓励保险业机构开发适合暑期特点的保险产品。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满意、诚信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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