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再发一大拨降费“利好”!谁会直接受益?

 
日期:2018-04-07 09:13   点击数:2844   来源:中国政府网   共有条评论
分享到
 

继上周发出4000亿减税“红包”后,新一届中央政府就降费再出“利好”:李克强总理4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会议确定的5项措施,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000多亿元。

只要用电企业认可我们就认可

“请说的再明确一点,这次准备降多少?”李克强会上“紧盯”住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发问。

他说,降低电价与网络降费一样,虽然短期看相关企业利润可能会受些影响,但通过薄利多销反而会促进用量的大幅增长,实现企业和下游用户双赢。相关部门和企业既要从国家发展的大局出发,也是从企业自身最终利益考虑,着力降低一般工商业的用电成本,增强工商企业的竞争力。

李克强强调:“降价的环节越复杂,落实起来就越难。今天我们会上只确定一个数字,就是确保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

“降价效果用电企业是否切实感受得到,要组织第三方进行评估。”李克强要求,“年底有关部门的报账要和用电企业的获得感对得上。只要用电企业认可我们就认可!”

鼓励企业在降成本、增效益基础上让职工得实惠

当天会议确定,将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符合条件的地区可从今年5月1日起再下调工伤保险费率20%或50%。将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之所以采取继续延长降费措施,除了为企业减负,也是为了鼓励企业在降成本、增效益基础上让职工得实惠。”李克强说,“只有广大职工得到实惠,收入不断增加,消费才能不断扩大和升级,进而起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坚决防止不合理收费“死灰复燃”

李克强会上要求,加大督查力度,确保降费到位,并规范收费权。

“坚决防止不合理收费死灰复燃!”李克强说,“政府性收费必须卡住,限权审批;经营服务性收费要从制度上想办法,健全体制机制。”

李克强最后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降费政策,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年内要有切实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