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佛山市猪肉储备承储企业的通知为确保我市猪肉市场稳定,保障我市猪肉市场应急供应,根据《印发佛山市猪肉食盐和药品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09〕152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局拟组织实施一批猪肉储备,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承储企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数量。拟遴选冻猪肉承储企业1-2家,活猪承储企业2-3家。企业按《印发佛山市猪肉食盐和药品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09〕152号)要求实施储备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储备数量。冻猪肉储备总计划数量500吨,活猪储备总计划数量11250头,储备期为三年。 三、储备补贴。采用包干补贴的形式,冻猪肉补贴标准为4000元/吨/年,活猪补贴标准为120元/头/年。补贴资金每年年初预拨,年终结算。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经营企业;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与储备任务相适应的仓储设施和生产(经营)能力,符合相关行业的技术标准; (四)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和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商品储存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六)冻猪肉承储企业: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储存冷库;具有相应的专业储存技术、经营能力和稳定销售网络渠道;冷库建设应符合GB 50072《冷库设计规范》的要求,建立有关质量管理文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七)活猪承储企业: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活畜储备基地场,具有组织、管理基地场的能力及稳定的销售网络,能够承担活猪的安全责任;近3年内无重大疫情和重大质量事故;饲养的活猪必须建立身份标识、档案并跟踪管理;建立有关质量管理文件。 四、申报要求。符合以上条件,有意承担市本级储备的企业,请于2020年9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汇编成册报市发展改革局物资储备科(联系电话:0757—83321211,邮箱地址:wzcbk@fsdr,foshan.gov.cn)。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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