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及申报、评审结果,现将2015年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0月23日至10月28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20-83170427,传真:020-83170067。 附件:2015年度广东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分配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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