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佛山市化肥减量增效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11-21 16:12   点击数:1197   来源: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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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和“三新”配套示范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转变肥料利用方式,大力推广肥料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三新”配套,通过开展配方肥补贴项目和肥料统配统施服务补助项目,发动农户自愿购买补贴配方肥和缓释肥,进一步提升我市化肥减量增效水平,全市实施水稻配方肥补贴面积2500亩以上,开展肥料统配统施服务1500亩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配方肥补贴项目。

  1.享受补贴肥料类型。

  广东天禾中加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彩虹牌水稻配方肥50%(氮磷钾比例为:24:7:19),补贴后价格不高于192元/50公斤/包。

  广东天禾中加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舒耐施缓控释肥50%(氮磷钾比例为:25:6:19),补贴后价格不高于172.8元/40公斤/包。

  2.补贴范围及标准。禅城、南海、顺德、三水的水稻种植户(企业或合作社、家庭农场)购买上述肥料,按不高于合同约定最高限价的20%予以补贴。单个种植主体购买补贴肥料数量不得超过600包。申请购买补贴肥料覆盖面积和统配统施服务面积之和不得超过种植主体经营面积。

  3.补贴时间。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5月底,可购买补贴肥料。补贴额度有限,先买先得,补完即止。如项目肥料补贴资金没有使用完,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至2023年晚稻。

  4.肥料补贴程序及方式。

  由广州市天禾农资配送有限公司在全市设置9个销售服务点(详见附件5)。水稻种植户(企业或合作社、家庭农场)在销售服务点购买指定肥料时,按照其种植水稻面积享受补贴额度(1亩最多购买50公斤补贴配方肥/40公斤补贴缓释肥)。具体程序如下:

  (1)水稻种植户(企业或合作社、家庭农场)填写“购买肥料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可向销售服务点索取)后,到镇、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其水稻种植面积,区、镇农业农村部门经审核后在申请表盖章确认。

  (2)水稻种植户(企业或合作社、家庭农场)凭“购买肥料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到指定销售服务点按补贴价购买指定肥料,农户购买指定肥料享受直减价,销售服务点需出具购销凭据,并填写“购买补贴肥料确认表”(详见附件2)。购肥补贴由服务商先行垫付。

  (3)供应服务商定期收集汇总“购买肥料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购买补贴肥料确认表、购销凭据和购买现场照片等资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按合同要求拨付资金给供应服务商。

  (4)市农业农村局定期发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并于资金使用完成后发布终止补贴公告。

  (二)肥料统配统施服务。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服务机构,为有需要肥料统配统施服务的水稻或蔬菜种植户(企业或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施肥,服务面积不少于1500亩。服务面积有限,先到先得。

  1.项目服务对象。禅城、南海、顺德、三水的水稻或蔬菜种植户(企业或合作社、家庭农场),连片种植面积超过200亩。单个主体申请面积不超过800亩。申请购买补贴肥料覆盖面积和统配统施服务面积之和不得超过种植主体经营面积。

  2.统配统施服务方式。由服务机构通过无人机喷施肥料,肥料类型为水溶肥。水溶肥可由种植主体自行准备,喷施浓度由种植主体确定;也可由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水溶肥(免费水溶肥简介详见附件7,无人机飞防喷施30ml/亩/次)。

  3.项目实施时间。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5月底。

  4.服务申报程序及方式。

  由佛山市植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施肥服务,水稻或蔬菜种植户(企业或合作社、家庭农场)向镇街和区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后,联系施肥服务机构进行施肥。具体程序如下:

  (1)水稻或蔬菜种植户(企业或合作社、家庭农场)填写“统配统施服务申请表”(详见附件3)后,经区、镇农业农村部门核实其水稻种植面积并盖章。

  (2)水稻或蔬菜种植户(企业或合作社)凭“统配统施服务申请表”、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联系施肥服务机构,约定施肥方式和时间等。完成作业后,所在区农业农村部门安排人员对肥料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施肥作业确认表(详见附件4)。

  (3)施肥服务机构收集汇总“统配统施服务申请表”、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施肥作业确认表和施肥现场照片、无人机飞行数据等资料,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化肥减量增效补助项目。各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对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安排工作人员跟进好化肥减量增效补助项目的组织发动、审核、施肥效果跟踪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二)积极发动农户参与配方肥补贴项目和统配统施服务项目。各区、各镇街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化肥减量增效补助项目,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农户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采购具有减量增效的肥料品种,并对有意向购买补贴肥料和开展统配统施肥料的种植户进行摸查和登记,于11月2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配合做好项目资料审核与后期跟踪工作。各区、各镇街要做好项目服务工作,对农户提交的“购买肥料补贴申请表”和“统配统施服务申请表”中涉及水稻或蔬菜种植面积认真核实并盖章,并对同时申请购买肥料补贴和统配统施服务的农户进行甄别和审核。对农户购买补贴肥料的后期施肥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提供购买人施肥情况),必要时提交种植大户化肥减量增效情况报告。

  (四)做好统配统施项目施肥作业现场验收确认。统配统施项目施肥作业完成后,各区要对施肥作业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施肥作业确认表上签名盖章确认。

  联系方式: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83325331

  禅城区农业农村局:82728180

  南海区农业农村局:86337841

  顺德区农业农村局:22833273

  三水区农业农村局:87733766

  广东天禾农资广州配送有限公司(补贴肥料销售服务机构):020-36715231

  佛山市植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统配统施服务机构):18200671128

  附件:1.购买补贴肥料申请表

  2.购买补贴肥料确认表

  3.统配统施服务申请表

  4.施肥作业确认表

  5.补贴肥料销售服务点汇总表

  6.补贴肥料介绍

  7.统配统施免费水溶肥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