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顺德区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实现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顺府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顺德区科技创新项目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领域及方向 项目申报主要面向我区四大战略性支柱产业(智能家电、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现代轻工家居)和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机器人、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与健康、数字创意、现代农业与美食文旅),支持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同时,鼓励新能源与节能、节(治)水科技、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健康养老、乡村振兴、智慧农业、生态环境、网络信息安全以及应急物资生产能力保障等方向的技术研究。申报单位需围绕其中一个领域或方向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顺德区内依法登记注册满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上年度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二)申报项目为企业自筹类,立项时间在2020年1月至2023年3月,项目已全部完成或结题且达到各项指标要求。 (三)每家单位限报2项。 三、申报流程 (一)注册。申报单位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fczj.gov.cn/#/home)进行新用户注册(已注册的单位不需再注册)。 (二)系统填报。申报单位登录后选择“2023年顺德区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专题(可通过主页搜索关键字定位),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信息,并提交以下佐证材料: 1.佛山市顺德区科技创新项目认定申报书(附件1,需从扶持通申报系统下载打印); 2.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附件2);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如多个单位开展项目合作的,需提交项目合作协议; 5.项目研究过程获取的专利证书或获奖证书等; 6.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主要财务报表(盖财务章),本项目的费用归集辅助账、明细账等; 7.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在扶持通系统上传的项目总结报告、财务报表等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彩色扫描件。 (三)书面材料报送。申报单位须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至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其中: 1.纸质材料(含附件)须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A4纸打印。 2.纸质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材料的书脊格式为:“2023年科技创新项目认定” “申报单位名称”。 (四)形式审查和项目评审。区科学技术局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五)公示和认定。对拟认定项目向社会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科学技术局发文认定。 四、受理时间和地址 1.网上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17:00时。(系统申报时间截止,申报项目将不能再提交,也无法退回) 2.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下午17:00时。 3.纸质申报材料递交地址: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详见附件3)。 附件: 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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