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关于做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企业注册和资料上传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0] 993号)》和《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2020年省监委监察建议以及993号文的整改清单》(便函[2021]168)的工作安排,省级专项资金从2021年开始,其通知发布、申报、评审、管理、验收等全流程均需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上进行,且前期已获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须在6月底前将相关项目申报材料等上传系统,否则,将影响后续相关扶持项目的申报。为做好相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请《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清单》(附件1)中相关企业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完成企业注册和实名认证,并于6月底前将相关项目申报资料、验收材料等上传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详见《企业用户使用手册》(附件2)和《以往年度项目电子资料录入方法》(附件3)。 各企业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向以下市工信局对口科室或系统联系人反映: 综合协调管理科:徐忠平,82368579;工业发展科:谢致君,83385283;技术创新科:何永联,83385267;企业服务科:肖嘉颖,83995367;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何璧君,83997235;信息产业发展科:钟浩,83322272;系统联系人及电话:肖工、郭工,15927064796、18680518218。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5月29日 (工业发展科:82340856、82340922;企业服务科:82340845;电子信息科:82340447、82340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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