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通知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现将《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通知》(佛经信函[2018]122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认定范围 (一)技术示范平台 符合粤经信规字〔2016〕2号第二、五条规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移、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协同创新、信息化应用、设备共享、知识产权和品牌建设等公共技术服务。 (二)示范基地 符合粤经信规字〔2016〕3号第二、五条规定的企业,在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建名牌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成效明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型民营企业(中小企业)。 二、其它要求 请各镇(街)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并于8月13日前将推荐2018年技术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的申报文件(含汇总表)和申报材料(采用胶装或线装,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我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佛经信函[2018]1221号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8年7月10日 (联系人:朱锦霞;联系电话:82340862;电子邮件:8635689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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