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3〕3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资源池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精神,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完善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45号)以及《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印发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优秀供应商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348号),现决定开展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以下简称“资源池”)评价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包括2017年至2022年已入选资源池企业(含2021年至2022年由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组织评审的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企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企业),尚未入选资源池企业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二、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主要对资源池企业进行合规性评价,评价主要包括基本能力和综合能力两方面内容。我厅已与社会组织全部实行脱钩,自本次评价工作后,我厅将积极推动以市场化方式开展资源池工作,并不再委托任何社会组织对资源池进行申报及评价。 (一)基本能力。 1.资源池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能够为制造业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独立服务,在广东省内拥有已实施交付的工业应用案例,且持续使用。 3.资源池企业应具备保障其在广东省内开展业务所必要的技术和服务团队支持。 4.资源池企业信用良好,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5.资源池企业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近5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不存在我厅经管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逾期未验收的情况(已延期项目按延期时间计算)。 (二)综合能力。 主要指标包括:资源池企业的财务运营能力、数字化转型提升效率、转型投资回报率、产品续费率、客户满意度等。该项指标将结合多维度进行综合考察评价。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待评价企业名单》(见附件2),积极组织本地区资源池企业参加本次评价工作,确保应评尽评。广东省外资源池企业由我厅直接组织发动企业参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本次评价工作资源池企业视为自动放弃资源池资格。 (二)涉及资源池企业发生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业务方向发生重大变更的资源池企业,请按照变更后的主体提交评价材料。 (三)请本次参加评价工作的资源池企业,于2023年3月7日前按要求填报《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评价申报书》(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将PDF扫描电子版报我厅(工业互联网处)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广东省内资源池企业需将申报材料同步向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备。 附件: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联系人:曹万里、曾强,联系电话:020-83135839、020-83133402,邮箱:gyhlw @gd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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