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采购需求的通知本级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意见》(佛府〔2015〕36号)、《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试行办法>的通知》(佛财行〔2016〕101号),做好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采购工作,现公开征集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采购需求(以下简称采购需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采购是指通过对现有市场未能满足的产品与服务采购需求进行征集、发布,择优确定供应商并商定远期约定采购合同,当创新产品或服务满足约定的要求时,采购单位按约定的规模和价格实施采购。 采购需求是落实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采购政策的重要依据,也是行业技术创新方向的重要指引。 二、征集内容 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采购需求包括: (一)本单位职能管理和运营发展需要的。 (二)当前市场产品或者服务未能满足、需经过进一步研发后才能提供的符合需求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采购资金主要来源于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以及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的拼盘资金。 (四)产品和服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智能装备、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器械等产品以及信息通信、检验检测认证、环境监测、研究开发、规划与咨询、工程勘察设计与管理等服务。 三、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为佛山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四、报送时间 有采购需求的市级单位,请填写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采购需求征集表(纸质及电子版),并于2017年5月3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区级单位的采购需求表由各区经科局汇总后于5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需求征集表(电子版)可在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梁燕霞,电话:83036675。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楼1111室。 2.佛山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意见(佛府〔2015〕36号) 3.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试行办法》的通 知(佛财行〔2016〕101号)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