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佛工信函〔2021〕439号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便函[2021]155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写要求按《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省属企业在注册地申报。 二、请各区对企业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填写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每个区推荐不超过1家。 三、请各区对推荐企业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认定基本标准给出初步审核意见(盖章),连同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2)、推荐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附件3)等资料,于6月25日下班前报送我局(技术创新科)
附件:1.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通知 2.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电子版) 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 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4日 (联系人:伍卓峰,联系电话:82160249)
附件下载:附件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便函[2021]1553号).pdf 附件下载:附件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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