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全 生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应急管理局,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兴安战略实施,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政府《印发佛山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07〕39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2020年度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重大危险源监管、应急救援、监控防治、技术进步和宣传、培训等项目,申报范围主要包括: (一)有利于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安全技术服务和监管监察执法技术装备发展的项目;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高度专业化、学术化、技能化发展的人才培养项目; (三)有利于提升安全发展、安全监管、事故防范、应急救援等能力水平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 (四)有利于解决安全生产重大共性问题和安全生产急需破解的技术难题的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五)有利于高危行业领域及个体防护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水平提升的标准体系建设项目; (六)有利于“超前预测、主动预警、综合防治”事故灾害的防治事故灾害先进技术装备研究项目; (七)有利于提升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能力、事故隐患预测预警能力和新情况及时发现感知能力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项目; (八)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项目; (九)安全生产科研开发与推广应用项目; (十)其他符合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单位必须是各级政府机构、在佛山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者是在佛山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 三、申报材料 申请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年度佛山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承诺函》(见附件1); (二)《年度佛山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 (三)《年度佛山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3); (四)其他相关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等证照复印件; 2.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状况(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会计报告)和安全生产状况; 3.申报单位上年度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取得的效果; 4.其他有关材料,如项目补充说明、立项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备案文件,申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要提交当地政府配套资金承诺函。 四、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5月31日前登陆“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fsfczj.foshan.gov.cn/#/home)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填报、上传资料,同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 五、申报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认真阅读《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各程序进行申报; (二)行业主管部门、资产经营公司、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符合本通知的要求; (三)凡项目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超期申报的,一概不予安排。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燕杰 电话:0757-82366974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8号佛山市应急管理局三楼,邮编:528000 附件: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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