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产品补贴专题)

 
日期:2021-11-05 21:53   点击数:1491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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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经发办,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区机器人产业发展,培育一批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加快制造业智能化进程,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南府〔2020〕55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的精神,现开展2021年度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产品补贴专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程序:申报单位须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简称“佛山扶持通”)(fsfczj.foshan.gov.cn)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成功填报申报材料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于2021年11月10日之前将一式四份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的申报材料送到所属镇(街道)经发办初审。镇(街道)经发办须于2021年11月12日前将加具初审意见的一式三份材料报送至我局技术创新股。

  附件:附件1-2.zip

  1.申报指南

  2.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南府〔2020〕55号)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1年10月20日

  (联系人:何雪欣,联系电话:8633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