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知识产权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6-30 10:43   点击数:2102   来源:佛山市知识产权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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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知保协发字〔2021〕18号,以下简称“协会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评定的数量范围

2021年“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评定将延续2020年度的评定规模,数量上不设上限。原已获得过“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在申报本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时予以加分倾斜。已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不再申报本次“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

       二、申报方式

      (一)推荐: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可推荐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表见附件2)。各区局按照“协会通知”要求收集齐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报送市局,并附区局出具的推荐函。(推荐函走OA流程,相关材料电子版及超过100M 的文件邮寄U盘统一由各区局收齐后报送至市局,邮箱:fsamrcjk@foshan.gov.cn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知识产权促进科)

      (二)自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协会通知”要求自行向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提交申报。业务咨询:章斯敏、苏洁兰,电话:020-87682518、87681972。申报交流QQ 群:一群:372454184(已满);二群:823964467;三群:966273043;四群:1102641328;邮箱:office@gdippa.com。

     三、时限要求

     请各区局务必于2021年7月13日17时前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到市局,逾期市局将不予审查与推荐。

     四、其他要求

     请各区局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发动、积极申报,结合“协会通知”中附件1的评分标准和知识产权贯标等工作,对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指导和解答。

     附件:1.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谈业明,联系电话:83365316)


附件1: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