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知识产权局转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和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的通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64号),现将《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和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的通知》(粤知产〔2015〕137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对照附件中的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积极组织申报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和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申报工作,于2015年8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联系人:成思,联系电话:020-87684899,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60栋911,邮编:510070)。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和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的通知》(粤知产〔2015〕137号)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8月21日 (联系人:潘绮雯,联系电话:0757-83997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