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佛山市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动全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促进能源供给体系绿色、智能、高效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到2027年,全市煤电机组能耗水平进一步降低,清洁高效水平有效提升;城中村供用电质量显著提升,工业园区转供电问题进一步解决;高可靠电网建设取得实效,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新时代乡村电气化持续推进,累计完成超100个新时代电气化村建设;电网装备能效和智能化水平再上新台阶,基本淘汰S9以下和运行年限超25年的配电变压器,累计更新升级电能表、智能量测终端共约89.5万只;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更新改造,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数量超5万个;油气设备效率和安全性进一步提高;重点用能单位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推进,累计推进50家重点用能单位、100个项目开展更新改造。 二、重点任务 (一)有序推动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有序推进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工作,支持配置碳捕集利用设备,进一步降低煤电机组能耗、提升灵活性和调节能力,提高清洁高效和安全运行水平,促进电力行业清洁低碳转型。加快推进南海京能发电厂静电除尘湿电改造项目、南海长海电厂供热改造项目、佛山恒益热电厂空气预热器改造项目等工程,预计投资约1.7亿元。 (二)有序推进光伏发电设备改造升级。对照国家公布的可再生能源效能标杆和基准水平,对前期已建成的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摸查,并加快推动存量项目改造升级和淘汰,提升装机容量、发电效率和经济性。进一步加快电网升级改造,提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承载能力,保障分布式光伏“应并尽并”。 (三)加快推动工业园区抄表到户。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抄表到户升级改造,着力解决工业园区转供电问题,降低企业电费负担,营造工业园区安全、可靠的供用电环境。2024年年底,力争完成省级以上存量工业园区转供电升级改造试点,新增工业园区开发主体按照抄表到户标准规划建设。 (四)大力推动城中村配电网改造。采用“整线(成片)标准化治理 专项治理”模式,加快城中村配电网改造升级,着力解决城中村供电治理、中低压网架及电气火灾隐患等供用电问题,争取打造全省城中村用电问题综合治理样板。2024年底,计划完成35个问题突出城中村治理;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问题突出城中村治理,升级改造投资约3.2亿元;到2027年,全市城中村供用电质量显著提升。 (五)建设高可靠电网支持高质量发展。坚持“适度超前”原则,统筹推进电网规划建设,为落实省委“百千万工程”,实施“北向战略”和“西进计划”,构建“中部强核、东西两带、南北两圈”高效联动产业格局提供电力保障。统筹推动电力要素积极向高明、三水区倾斜,全力支持高明、三水区加快发展用电需求;加快重点电网项目升级改造,有效解决禅城、南海、顺德部分区域供电重过载问题。到2025年,全市城乡配电网巩固提升设备改造更新累计投资约41亿元;到2027年,力争全市城乡配电网主要设备规模扩大26%,全市城乡配电网巩固提升设备改造更新累计投资约91亿元。积极配合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新时代乡村电气化,以点带面加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助力建设“千亿镇街”。2024年年底,全市完成10个新时代电气化村建设;到2027年,力争累计完成不少于100个新时代电气化村建设。 (六)加快推动电网装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S9以下和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达不到准入水平的配电变压器,优先改造性能不足的配电变压器设备,推广使用能效2级以上产品设备,鼓励优先采购使用能效1级产品设备。2024年年底,力争完成100台配电变压器改造任务;到2025年,力争累计完成250台配电变压器改造任务;到2027年,基本淘汰S9以下和运行年限超25年的配电变压器,电网装备能效水平显著提升。 (七)全面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加强配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有序实施存量配电设备改造升级。推进配电自动化建设,推动自动化设备远程运维。推广新一代智能电表及智能量测终端等智能计量设备,提升电能量数据采集与配置能力,2024年底,更新升级电表约23.5万只,智能量测终端约0.7万只,计划投资约1.6亿元;到2025年,累计更新升级电能表约46.5万只,智能量测终端约1.3万只,累计投资约2.9亿元;到2027年,累计更新升级电能表约87万只、智能量测终端约2.5万只,累计投资约5.2亿元。 (八)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加快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以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积极推广应用超级充电桩、智能有序充电桩等设备,按需推动60千瓦及以下存量充电桩升级改造。2024年年底,全市新增公共充电站200座、公共充电桩1800个,超充站10个;到2025年,全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数量超4万个;到2027年,全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数量超5万个。 (九)加快推动油气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有序推进明城LNG站、南庄门站、罗村调压站等设备设施更新,进一步提升天然气场站生产安全、外输稳定以及供气可靠性。持续推进老旧市政管、庭院管、立管及居民用户橡胶软管等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到2027年,累计投资约1.4亿元。对服役超过20年油气长输管道强化安全监管,对无设计使用寿命、服役时间长、本体隐患突出的老旧管道,依法依规推动管道企业结合管道实际运行情况淘汰更新。鼓励加油站对加油机、油罐以及其他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改造,进一步提高加油站效率和安全性,到2025年,累计投资约1亿元。 (十)加快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设备更新改造。结合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节能监察工作,重点对工业设备、信息通信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商用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6大类43种设备进行摸底,形成重点用能单位设备更新改造需求台账。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实施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大力提升优势传统产业用电水平,支持国有企业、骨干企业等重点用能单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率先推行产业链供应链能效管理,积极采用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淘汰低效落后产品设备。到2027年,累计推进50家重点用能单位、100个项目开展更新改造,投资约30亿元。 三、强化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全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主要工作目标和重要节点任务,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建立调度机制,对各项任务实施情况定期跟踪调度,及时分析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节能减排补助、省级财政技术改造等资金支持,用好国家设备更新再贷款货币工具等金融支持工具,综合运营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 (三)落实要素保障。加快落实能源设备更新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鼓励和支持市内能源企业参加输配电设备、新型储能、绿电认证、充换电设施等领域的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 (四)强化创新应用支撑。系统推进全市新型能源体系创新应用,积极发挥重大科技平台和行业领军企业作用,聚焦传统能源转型升级和设备更新利用等领域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鼓励和支持市内能源企业进一步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加大科技创新资源投入,积极开展新装备、新产品、新场景应用试点示范和首台套应用。 (五)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电力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保障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安全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全市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推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六)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各界理解设备更新对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的重要意义,营造共同关注、参与和支持能源领域设备更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把握能源领域重大发展机遇,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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