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通知

 
日期:2016-09-19 09:55   点击数:1778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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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16年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通知》(粤高企协[2016]12号)的要求,现将该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我局委托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承担2016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组织工作,请各区经科局(顺德区自行组织申报)于10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汇总报送到协会,再由协会统一上报。

二、申报条件

(一) 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文)规定的范围,或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以上文件均可在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网站下载:http://www.gdhte.cn/)均可申报。

(二)申报的产品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认定或经市场检验并得到认可的新产品。

(三)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产品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大,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四)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可从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网站(http://www.gdhte.cn/)下载和填写《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2016年版)》(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和《申报单位2016年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2),并按《申请表》后“企业申报材料附件”的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二)完成《申请表》填写并打印,与相关申报证明材料、附件等装订成册,报送至当地科技局或相关负责单位联系人。

(三)完成《申请表》与《申报单位汇总表》的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与这两份文件电子版一同提交。企业报送材料时间以各区经科局安排为准。

(四)请各区经科局将辖区内申报高新技术产品汇总名单(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名单格式参考《地级以上市2016年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报送到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四、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与电子文件两部分。

(一)纸质材料

提供的纸质材料包括:

1.《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反映企业申报的产品及其核心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文)规定的范围,或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范围的200-300字说明。

4.反映知识产权的材料:申报产品有关的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新药证书、植物新品种登记证书;非自主专利的专利权转让合同证书等相关材料。

5.反映产品的证明材料:经政府部门授权的检测报告、生产许可或销售发票(用户使用报告、产品出口合同)等。

6.产品及其生产过程涉及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需要提供环境保护部门的检测报告或相关文件。

7.产品市场前景预测分析报告:从产品技术水平、产品市场占有率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叙述。

8.反映产品技术水平的材料:科技成果鉴定、产品获奖证书。

9.反映企业的管理:质量体系认证的须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10.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企业上年度损益表、企业上年度现金流量表。

11.反映企业创新能力:企业承担政府科技项目立项证书。

12.其他证明材料

其中2~6为必须提供的佐证材料;7~12的附件材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每个产品纸质材料需独立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标注“产品名称”、“申报单位名称”、“企业所在地级市”、“申报技术领域(《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二)电子文件

申报单位电子文件包括:《申请表》和《申报单位汇总表》。

1.《申请表》用于申报产品的填写,每一件产品填写一份《申报表》。

2.《申报单位汇总表》要求将本单位申报的所有产品按要求汇总。

3.电子文件只需提供word格式的《申请表》和Excel格式的《汇总表》,佐证材料和附件材料可不录入电子文件。每一个申报单位将电子文件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并以“XX单位 高新产品申报材料”命名。申报企业请将电子版的《申请表》和《申报单位汇总表》发送到邮箱:1621093984@qq.com。

五、其他事项

(一)相关附件下载见附件链接。

(二)经专家评审后,拟通过认定的产品名称将在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网站(http://www.gdhte.cn/)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形式表达异议与咨询。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相关复核申请,并在协会网站正式发布通过名单,请申报单位留意网站动态。经认定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有效期为3年。

六、联系方式

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联系人:刘莉莉、谭少如

                    电话:83280648、83281686

禅城区经科局联系人:何伟东  电话:82340448

南海区经科局联系人:蒋阳梅  电话:86331271

三水区经科局联系人:关伟秋  电话:87700138

高明区经科局联系人:罗敏婷  电话:88669696

市科技局联系人:     潘润棠  电话:83355498

附件:省高企协会申报通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