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3-10-07 11:31   点击数:1082   来源: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共有条评论
分享到
 

  一、制定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2022年5月7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创新高地的意见》(佛发〔2022〕6号),明确提出“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培育和造就一支熟练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人才大军。在“完善人才服务机制”方面,明确提出要“组建人才医疗保障专家团,为领军人才提供良好医疗、免费体检、疗养保健等服务”。

  当前各地人才战略竞争激烈,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政策体系,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优先发展保障,市卫生健康局起草了《佛山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办法》,扎实推进我市“人才强市”战略策略实施。

  二、制定的依据

  《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创新高地的意见》(佛发〔2022〕6号)

  三、主要内容解读

  《佛山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办法》包括总则、服务对象、医疗服务、管理、附则等五章15条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说明制定办法目的。

  第二章为服务对象,明确享受医疗保健服务的对象为“优粤佛山卡A卡人才”,以及符合《佛山市重点扶持人才目录》一类领军人才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第三章为医疗服务,包括建立特需服务、健康体检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就诊协调机制、住院探视制度、康复随访制度和健康顾问制度。

  第四章为管理,明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及市委保健办相关职责。

  第五章为附则,明确办法解释及组织实施部门、实施时间等内容。

  为明确申领条件和流程,办法附带了《佛山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办理指南》。

  《佛山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原文链接: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