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科技创业载体管理,打造资源共享的科技创业服务网络,提升我省科技创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决定在全省开展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登记工作。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经登记后方可纳入我省各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定管理和扶持范围,但登记不能取代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及时间要求 1.经各级科技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普通用户),须于2016年5月9~22日在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www.gdfhq.org)完成登记申请并提交至市级科技主管部门; 2.纳入各级科技部门管理,尚未被认定的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普通用户),须于2016年5月9~22日在平台完成登记申请并提交至市级科技主管部门; 3.鼓励省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普通用户)参与登记,常年受理; 4.市级科技主管部门(市级科技主管用户)请于2016年5月27日前完成本市的审核工作。 二、登记条件及要求 参与登记的机构根据登记的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完成登记的相关工作。 三、登记流程 各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平台在线注册登记,提交申请材料,由各地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有效性、合理性审核,审核通过后视为登记成功。 请各级科技部门,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高度重视登记工作,登记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
1.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朱 婧,020-83163487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文晓芸,020-83163877
附件:1.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登记管理条件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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