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区级利用外资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国家、省等各级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精神,我区相继出台和修订了促进利用外资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利用外资工作,营造吸引外资优良营商环境。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利用外资工作方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现组织申报2022年度区级利用外资专项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纳入我区当年度实际外资统计的外商投资项目。 二、资金申报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2年度南海区利用外资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三、申报日期 申请企业须于2022年8月19日前登录佛山扶持通申报,并于2022年8月26日前将纸质资料经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加具意见并签章后上报至我局。 附件:2022年度南海区利用外资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指南.doc 佛山市南海经济促进局 2022年8月8日 (联系人:黄尚辉:联系电话:86293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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