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谷立辉
通讯员/邵轩)
11月6日,继10月30日韶关市招商引资工作大会后,韶关又召开了全市民营经济工作大会,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配套文件,吹响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号角,以实现产业兴韶。
笔者了解到,韶关此次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包括九个部分共47条具体措施,涉及降低准入门槛、放宽投资领域和培育市场主体等方面。其中,为了强化服务保障,韶关成立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民营企业发展服务局”,并每年按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的比例,足额安排专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强化金融服务,通过推动小微企业上市、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等,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融资难题,建立共计7500万元的担保股权投资基金为新组建或现有担保机构增资扩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