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9-23 10:11   点击数:2762   来源:   共有条评论
分享到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市委宣传部: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和《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广东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按照《科技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文改办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高〔2019〕74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基地分为两类,一类是集聚类基地,一类是单体类基地,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5。

  本次申报重点领域: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旅游、创意设计、文物保护利用、公共文化服务等。

  二、申报组织

  (一) 请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向本地人民政府申请成立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及管理办公室(具体组成和职责见附件6),负责组织基地申报工作。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前,由各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申报工作。

  (二)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应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征求同级网信、新闻出版广电、旅游部门意见后,共同出具推荐函,同时填写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连同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光盘)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

  (三) 省直文化单位直接向省文改办申报,由省文改办汇总送省科技厅高新处,按程序审核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 申报方式及材料。

  采取纸质申请文件申报的方式,按照附件5的要求提供材料(材料模板详见附件1-3),材料属复印件的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时需将原件提交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核验。

  (二) 申报时间。

  请各地市科技局和宣传部于10月11日前将推荐函及本市所有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

  四、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高新处  钟士岗,020-8316387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材料可快递)。

  2.省委宣传部文改办  刘长亮,020-8719525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宣传部文改办

  附件:1.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集聚类)

     2.基地入驻企业情况表

     3.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单体类)

     4.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

     5.《科技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文改办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高〔2019〕74号)

     6.《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高〔2018〕72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