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佛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第二批合作银行机构的通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的作用,提升政府财政资金杠杆和风险保障作用,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解决轻资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11号)和《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科〔2016〕133号)的精神(下称“风险补偿资金”),风险补偿资金决策委员会委托风险补偿资金管理人(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公开征集佛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第二批合作银行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银行机构征集范围为合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机构。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向风险补偿资金管理人(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提交合作方案,经风险补偿资金决策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由资金管理人与其签订合作协议。 二、根据风险补偿资金决策委员会提出的相关要求,合作方案应包括: (一)机构简介; (二)同类业务基础; (三)贷款授信额度:银行机构为企业提供风险补偿资金倍数放大的贷款授信额度; (四)风险分担比例:风险补偿资金与银行机构承担融资本金实际损失的比例,风险分担比例不超65%; (五)风险补偿准备金比例:根据银行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余额一定比例存入银行机构,作为风险补偿准备金并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风险补偿准备金比例不超10%。 (六)业务合作效果预测、风险控制、业务开展效果保障及风险补偿准备金存款利率等内容。 三、合作方案一式两份,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 四、合作方案报送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佛山民间金融街A2栋首层,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528200)。 五、联系方式: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陈楚翘,0757-83997298 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黎耀杨,0757-86228130 附件: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11号) 2.《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科〔2016〕133号)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7日 (联系人:陈楚翘,电话:83997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