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外贸高质量发展项目(进口贴息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6-01 10:37   点击数:2545   来源:禅城区经促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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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经科局,有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外贸高质量发展项目(进口贴息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佛商务外贸字〔2020〕7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迅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第一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禅城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

  二、支持范围

  (一)对我区企业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以一般贸易、租赁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中的技术(不含自关联企业引进的技术)和产品(不含旧品)给予进口贴息支持。

  (二)对上述企业(单位)在技术改造项目中进口《目录》内先进设备类和行业类相关产品给予进口贴息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企业(单位)近五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

  (二)申请进口产品贴息的企业(单位),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应当是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申请进口技术贴息的企业(单位),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方。

  (三)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和技术应在支持时间完成结关和执行合同(技术进口,需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四)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五)符合以上条件的产品及技术进口总额不低于10万美元。

  四、申报程序:申请企业务必于6月15日前将申报2019年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的相关材料上传至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佛山扶持通”(网址:http://www.fsfczj.gov.cn),逾期平台不能再进行申报资料录入。

  五、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企业需于6月19日前将申请材料

  (电子材料要求:《进口贴息事项项目表》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区局联系人电邮。纸质材料要求:纸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需按照市局通知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局外贸发展科(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8楼808室,联系人:陈薇 电话:82340863,郑芳琳 电话:82340861 电邮:3271387215@qq.com〈接收申报电子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外贸高质量发展项目(进口贴息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佛商务外贸字〔2020〕7号).pdf

  附件2:佛商务外贸字〔2020〕7号附件.zip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