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申报禅城区2020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11-10 11:43   点击数:657   来源: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共有条评论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0〕27号,附件1,以下简称2020年小升规扶持办法),对我区2020年工业“小升规”企业给予第三年经济贡献增量奖励。现将申报2020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近3年在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2020年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二、申报条件    

  升规入库奖励:2020年进入名录库企业第三年经济贡献增量奖励

  根据“2020年小升规扶持办法”,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要求的工业法人企业如第三年仍在名录库奖励X元,最高不超过40万元(前2年最高奖励已含区级奖励15万元)。其中,X为企业当年经济贡献值区级留成部分较上一年经济贡献值区级留成部分的增量。

  三、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原件上传1份;

  (二)申报2020年入库企业第三年经济贡献增量奖励的,提供2022年度及2021年度完税证明,扫描原件上传各1份。

  四、申报时间节点及审批流程

  (一)网上申请:符合要求的企业请于11月3日至11月9日期间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禅城分厅(http://fsfczj.foshan.gov.cn),选择办理事项,填报并提交资料。

  (二)初审(5个工作日):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依照企业申报扶持资金的类型,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加具初审意见和公章。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将信息反馈给申请人。属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表单填报不完整的,申请人重新补正提交申请(补正时间不得超过初审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放弃办理。

  (三)审核(15个工作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会同审查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根据审核意见,制定扶持资金初步安排方案,征求镇(街道)、区统计局、区财政局意见。

  (四)公示(5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将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禅城分厅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政策兑现(5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后,业务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

  五、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邱韵桦

82340922

负责政策的咨询,企业资料的汇总审核,以及统筹上报

南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潘均成

85396993

负责南庄镇街道企业申报材料的汇总、报送

石湾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区慧莹

83871776

负责组织石湾镇街道企业申报材料的汇总、报送

张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招树棋

82501096

负责组织张槎街道企业申报及材料的汇总、初审、报送

祖庙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李婵津

82301716

负责组织祖庙街道企业申报及材料的汇总、报送

  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0〕27号).pdf

  2.禅城区2020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资金申报办事指南.doc

  3.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docx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