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次出台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政策 为了大幅提升广东省的原始创新能力,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广东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作为广东省首次出台的全面系统部署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的政策文件,明确了到2022年、2035年、本世纪中叶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多项改革创新措施,如推动企业在科研公益事业的捐赠予以税前扣除。以理论研究为主的省级基础研究项目人力资源成本费,从原来占项目经费最高40%改为最高可占60%。
2017年,广东区域创新综合能力跃居全国首位,但知识创造和知识获取能力相对薄弱,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短板比较突出。为了“补短板”,广东在深调研基础上出台了该《意见》,这也是广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 《意见》共10部分33条意见,重点突出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开放合作、投入体系、体制机制创新、科研环境等。《意见》体现对人才培养的重视。针对该省顶尖科研人才及团队比较匮乏的问题,其提出采取长周期持续滚动支持方式,建设高水平研究团队;加速中青年人才集聚和培养,加强国际化人才引进与培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帽子”、唯奖项倾向,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的人才评价方式。 《意见》体现开放合作的格局。其对标最高最好最优,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及构建国际开放合作的新形势,提出对标国际最先进的水平,打造国家实验室“预备队”;推进建设粤港澳联合实验室;推动粤港澳创新要素互联互通;强化与创新型国家和地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科学研究合作;推进大科学装置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等;广东将联合港澳地区科研单位,设立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开放基金项目,畅通资金跨境拨付渠道,推动科研经费跨境便利使用。 投入短缺是我国基础研究的主要短板之一。这次广东通过建立建全多元化投入体系来破解。除了提出改革设立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和增加省市财政基金投入外,《意见》提出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投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建立省企联合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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