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求《促进佛山市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和《佛山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意见》(佛府〔2015〕3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组织实施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管理政策,全面落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约定,充分激发佛山本地市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我局起草了《促进佛山市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政策解读。为使文件更具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询意见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共5个工作日。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科技局产学研结合科。 电话:0757-83036137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楼1101室。 附件:1.《关于促进佛山市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佛山市高校和科研院 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