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发展扶持办法2020年上半年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商(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 2020 年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工作总署,加快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发展,决定开展 2020 年上半年资金申报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扶持对象:2020 年 1 月 23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期间企业所发生的项目。 二、申报时间:2020 年 9 月 14 日至 30 日,逾期申报的,可在下半年项目申报时再行提交申报。 三、申 报 方 式 : 登 陆 佛 山 市 扶 持 资 金 综 合 服 务 平 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按材料要求顺序排序上传,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若有需要,接电话通知后需提供原件核对)。 五、咨询联系:郑小姐 82340861、陈小姐 82340863,邮箱:3271387215@qq.com。
(申报指南)关于开展2020年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发展扶持办法2020年上半年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申报指南.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