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受理申请工作的通知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禅府办〔2016〕10号)》(下称“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对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受理申请工作。请有关符合条件的单位对照表格和注意事项指南要求,如实填写资料,做好申请工作。 一、受理对象: (一)按照实施细则,本次受理申请的对象为: 1、获得2016年度相关资质认定的单位(以获得正式批文或证书为准); 2、各申请单位必须在禅城辖区范围内(以工商或民政登记注册地为准)。超出上述范围的单位资料,不予受理。 (注:2017年度获得相关资质的单位需待2018年上半年的受理通知。) (二)申请单位向所属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以工商或民政登记注册地为准)递交资料。如有疑问,及时将情况向区、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反映。
二、受理时间及要求: 1、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从区经科局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表格,填写扶持申请表(见附件1、2、3),按照注意事项指南及要点说明(见附件4)备齐证明资料,装订一式两份,签字盖章,于2017年5月15日下午5:30前交到对应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业务窗口。(中介服务机构须按照辅导的企业对象对应所属镇街递交申请表;若辅导的企业分别属于不同镇街,应分开递交资料,属于同一镇街的应汇总成一份申请表递交。) 2、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申请资料进行把关,受理后加具意见并汇总,于2017年5月23日前交到区经科局对应的业务科室。
三、受理窗口: 南庄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沈炳坚,85399720,QQ:349028781,地址:禅城区南庄罗格工业园弘德路6号绿岛湖经济开发区指挥部106室; 石湾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康华,83139980,QQ:156377071,地址: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三楼308室; 张槎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傅利媚,82501091,QQ:626337155,地址:禅城区张槎一路127号三座三楼305室(柏菲西餐厅楼上); 祖庙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何思亮,82000202,QQ:21845348,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4楼后座。 禅城区业务咨询窗口: 1、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中介机构扶持业务咨询:高新技术发展科,何伟东,82340448,QQ:405447179 2、新型研发机构扶持业务咨询:产学研科,陈涛杰,82340449,QQ:337945078 3、信息IT产业扶持业务咨询:电子信息科,李想,82340435,QQ:170986829
四、特别声明: 1、各申请单位须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纳入黑名单,以后不再受理。 2、各申请单位务必注意受理时间,逾期未将申请资料提交至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请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做好相关登记手续。
附件:
另附: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7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