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前沿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粤科高字〔2023〕29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培育前沿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径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反映。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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