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申报最全指南在这里!各位小伙伴们,虽然最近烟雨蒙蒙,让人都睡眼朦胧,但是怎么能阻挡你们申报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热情呢?什么?!又双叒叕是申报!
没错!就是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申报惊喜来袭啦!小伙伴们快快动起来,挥舞起你们的双手,让我看到你们爆发的小宇宙!听说这次申报包括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建设与实践两个领域类别哦!
申报要求 (一) 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属于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创新相关领域。
(二) 申报单位原则上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指南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三) 项目申报内容必须真实。
(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研发费等后补助项目、自筹经费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推荐的。 申报程序
(一) 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注册后转入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或者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 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需经过本单位财务管理员及科研管理员审核通过方可到达主管部门审核环节),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送交所属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交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三) 审核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并正式行文(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其中各地级以上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必须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行文报送;其余省直等相关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主管部门行文报送。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4月20 日下午17:00。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 4 月27 日下午17:00。
书面申报材料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5 月8 日下午17:00。
联系电话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邮政编码:510033)
联系人及电话: 规划财务处:司圣奇,020-83163838(综合性业务咨询) 省科技创新监测研究中心(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各申报专题业务性问题请按照指南中联系人进行咨询。
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申报指南
1省级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 支持方式
2新型科技金融服务
专题内容及支持方式、强度
3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和优胜企业和团队创新创业补贴
支持方式、强度
第二部分: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建设与实践领域
1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建设 支持方式与强度
1.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2.支持强度:80万元/项。
2科技监督评估机制建设 支持方式与强度
1.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2.支持强度:60万元/项。
3科技创新管理平台建设与人才培训 支持方式与强度
2.支持强度:聘请专家对申报单位提出的资金需求进行预算评审后合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