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市科技局从今年起不再受理科技成果鉴定业务!佛山科学技术局从今年1月1日起已经不再受理科技成果鉴定业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决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7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取消科技成果鉴定业务的通知》要求,科技部和省科技厅已相继取消科技成果鉴定业务。 佛山科技局经研究决定,取消佛山市科技成果鉴定业务,从2017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该业务。科技成果鉴定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