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品牌。申报主体应为在广东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民族地区申报主体年营业收入应达到1亿元以上),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环保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自主创建品牌,拥有注册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
1.产品创新力高。主要产品技术水平领先,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水平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具有一定国内外标准话语权。
2.市场竞争力强。主导产品具备一定的产值规模,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良好,国际化程度较高。
3.品牌影响力大。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品牌影响力较大,美誉度较高,获得国内外消费者较高认可度。
4.文化赋能力好。企业产品具有较高的工业设计水平,与传统文化充分融合,品牌独特性强,文化赋能性好。
(二)区域品牌。申报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地级或县级行政区,主导产业年产值20亿元以上(民族地区申报主体主导产业年产值应达到10亿元以上),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
1.产业竞争优势明显。主导产业规模较大,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强,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完备,拥有一批产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数智赋能成效显著。主导产业发展模式成熟,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较高,产业转型路径可复制、易推广,产业链重要环节和关键技术创新突破。
3.区域品牌影响广泛。主导产业品牌价值内涵丰富,工业设计水平较高,文化传承创新成效明显,国内外影响力较强,培育一批特色优势鲜明的优质企业。
4.服务生态构建完善。主导产业发展政策体系较为完善,金融、人才、用地、数据等要素保障有力,品牌发展管理服务集约高效,市场环境公平规范、竞争有序。
四、推荐程序
(一)申报。申报主体通过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公共服务系统(https://zgxfmpfz.miit.gov.cn)在线填报,并将完整的申报书及其他说明材料盖章后,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为主体申报区域品牌的,可将材料直接递交我厅。
已纳入中国消费名品的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不再重复申报。
(二)初审。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本地区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并征求同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意见后,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三)推荐。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于11月5日前将推荐名单以及相关申报材料(附件)报送我厅。我厅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要求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送省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单位征求意见,并按规定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力发动辖区内区域品牌和企业,特别是省级消费名品资源库中的区域品牌和企业,参与申报。特定人群适用产品品牌(适老化产品、助残产品、妇幼产品)及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品不受名额限制,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加大对此类企业的发动力度,力争可报尽报。
(二)请各地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将辖区内申报材料提交我厅,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26年中国消费名品申报书
2.2026年中国消费名品方阵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0月29日
(联系人:廖碧丹;联系电话:020-83133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