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市驻禅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连锁经营行业发展促进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反映(联系电话:82340820)。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连锁经营行业发展促进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