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国办发〔2017〕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89号)以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函﹝2016﹞205号)等有关精神,为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促进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禅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共7日,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禅城区投资促进局。联系人:彭安可,联系电话:82061357,邮箱:tuozhan2k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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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7年6月15日 |